保险观察期内不予赔付?看完你就知道了
2019-10-17 08:19:32 来源:万商网 浏览:1682次
在健康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标注有观察期,也称为等待期。观察期是指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几类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从观察期的时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购买保险不久后被确诊重疾,如果还没有过观察期,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此外,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家族病史或之前曾经患病史,如这类因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投保人,一旦确诊患重疾,理赔时也会发生纠纷,后很可能拿不到理赔金。不过,对于保障期为1年并且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通常保险观察期只适用于个保险年度,在保险消费者续保之后,则不再另设保险观察期。因此,即便被保险人在续保后的第二天就发生保险事故,也是可以得到保险理赔的。公开信息显示,近10多年来,恶性肿瘤发病率每年保持约3.9%的增幅,死亡率每年保持2.5%的增幅。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恶性肿瘤的费用就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买份健康险很有必要。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置保险产品。预算充足的投保人可以灵活组合重疾险产品来提高保障额度。比如,可以选择期交型高保额重疾险搭配消费型重疾险和高保额的险。如 本文章位置:http://www.epyes.com/article/article/49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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